反腐|陳紹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海陵區紀委監委對海陵區廣廈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經理陳紹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紹峰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陳紹峰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陵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紹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清廉泰州
編輯:陳歡
責編:趙倩倩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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