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鬼秤”?出手查處!
日前,網紅打假博主“B太”在社交平臺曝光某商戶存在使用“鬼秤”的問題,引發網友熱議。此事件獲廣泛關注,并得到央視網、光明網等官方媒體支持。
針對“鬼秤”問題
泰興市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
隨機抽取了兩個點位
進行突擊檢查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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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菜場
執法人員首先來到一家水產店
在進行了去皮、清零等操作后
計量準確性檢測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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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將10kg的砝碼
放置在商戶的秤上
秤上顯示為10.01kg
泰興市產品質量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計量部衡器室主任居峰介紹:“檢定的ACS-30電子秤在加載砝碼10kg時顯示誤差有10g,按現行的檢定規程里規定,在10kg這個稱量點的允許誤差是±10g,所以該電子秤是合格的。”
執法人員用同樣的方法
對半成品食品、家禽等商家進行了抽查
誤差都在5-10g之內
均符合國家規定
未發現“鬼秤”現象
荷花池臨時疏導點
“不準的話你把我的秤砸了”
在荷花池臨時疏導點
經營水產攤位的劉阿姨(化名)
言語里滿是自信
經檢定
此秤的誤差在2-5g左右
符合國家規定
其他被抽查的商戶
也未發現“六兩秤”“七兩秤”的情況
但在檢查過程中
執法人員發現有部分商家的秤
未經過強制檢定
泰興市市場監管局標準計量科科長宋建威說:“強制檢定是由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所屬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對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及環境監測4 個方面列入國家強檢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定點定期的一種檢定。根據國家檢定規程要求,電子秤的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相關計量器具必須經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經檢定的秤上貼有合格證)
下一步
相關部門將督促商家進行申報
由泰興市產品質量
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計量部)
進行免費檢定
良好的市場環境離不開
市民、商家及監管部門等的多方努力
今年以來
泰興市市場監管局通過12345平臺
共發現兩起電子計價秤
作弊違法行為并予以處罰
1、位于泰興城區的某燒餅店,使用帶有計量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被處沒收電子計價秤1臺,罰沒41500元。
2、位于泰興鄉鎮的某熟食店,使用帶有計量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被處沒收電子計價秤1臺,罰款2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
我們該怎樣“留個心眼”呢?
泰興市市場監管局標準計量科科長宋建威說:“市民日常消費過程中,可以利用公平秤進行重量復核,或者事先用公平秤對自己的手機進行稱重,記住手機重量,在購買商品時,先把手機放到經營戶秤上稱一下,查看是否存在偏差,以此判斷秤是否準確。一旦發現了作弊秤,可保留相關證據,如購物小票、現場圖片等,撥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熱線12315及時處理。”
法律鏈接:“鬼秤”相關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第二十七條 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沒收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
第十四條 制造、修理、銷售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對個人或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智慧泰興
編輯:趙采薇
責編:悅鳴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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