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江蘇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明天起正式實施
5月24日下午,江蘇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相關政策背景和主要內容。據了解,該意見將從2023年5月26日起實施。
江蘇目前還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205家,已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1600余家。
《實施意見》要求:
把好培訓材料審核關,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學科類培訓材料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
規范招生宣傳行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廣告。
嚴格控制培訓時長,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1:00。
規范收費管理,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得超過5000元,提前收取費用不得早于培訓開始前1個月。
嚴禁違規開展培訓,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面向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的學科競賽或等級測試。
中小學和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在職中小學教師不得受聘于校外培訓機構。
“接下來要抓好幾項重點工作,第一就是老百姓現在普遍反映的,還有存在大量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這也是教育廳下一步要重點抓的。第二就是要加強培訓材料和從業人員的管理,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制度,保證培訓材料的科學性、思想性和適宜性。第三就是要加強預收費資金監管,要利用全國的資金監管平臺,維護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江蘇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社會教育處處長吳勝東表示。
來源:江蘇新聞
編輯:錢宇璇
責編:周靜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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